托福的阅卷人不知道看过多少篇以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头的作文,这种毫无个人创建的模板化也只能保证一个更加平庸的分数。其次,玩弄大词,不用小词,不区分书面语和口语,都是由于平时不阅读,不积累,所造成的坏账和恶果。8岁时就出版个人专著《飞扬的手指》,12岁就走上TED演讲台的美国华裔神童邹奇奇(Adora Svitak)从三岁就开始博览群书,去听一听她的那篇名为《成年人能从孩子身上学到什么》的演讲,我们或许可以知道,任何神童和奇迹的产生,都是“积跬步”和“积小流”的结果。
四、冗余现象严重
如果我们试着把一段中文翻译成英文,再把这段译文和典范的英文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大多数人的翻译都要比典范英文长一截。这恰恰是写作刚刚入门,又无法达到精通程度的学生最容易遇到的问题。英文写作的原则应该是“less is more”,写得精炼远远好于长篇大论,如若英文写作要从中低端迈入高端,这背后需要调动介词,比如“otherwise”这种介词,80%的学生都不会用,或者害怕用;此外,把从句以合成词的方式的呈现出来,用上data-driven这样的结构,此处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英文写作首先是一种审美教育。审美是任何有效语言学习的最佳入门途径,语文课上,不少人因为《春江花月夜》“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这样让人震撼的名句而爱上了这门学科,而英文的审美力量常常为模式化的教学所忽视。读原著,是长期构建英文写作能力的核心所在,例如我们如果有幸读一读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会看到,罗马帝国“囊括世上最美之疆域”,在其“古老声威与严整军容”的震慑下,敌军不敢来犯,市民“尽享富庶生活,甚而奢华挥霍”。(The Empire “comprehended the fairest part of the earth”. Rome’s enemies were kept at bay by “ancient renown and disciplined valour”. Citizens “enjoyed and abused the advantages of wealth and luxury”.)用词之准确精妙,如果不经过长期的培养和学习,是无论如何也现想不来的。